“互融社”发布研究报告:互联网证券可遵循四大模式
时间:2013-11-15
近日,专注于互联网证券业务模式的研究组织“互融社”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,目前我国还没有出现主流的、完全符合互联网运行规律的互联网证券模式。报告提出,证券业发展互联网业务,应遵循四大脉络,寻找适当模式。
“证券公司、基金公司等经营机构开设网络店铺,销售相关产品,并不属于本质意义上的互联网证券,至多是通过互联网开辟了一个新的产品销售接入渠道。”这份名为《中国证券业发展互联网证券的可能途径》的研究报告认为,互联网证券的准确定位应该是发挥互联网“开放、平等、协作、共享”的特征,以平台切入、以数据支撑、以销售告终的服务过程。其特点是,通过社交、数据库、图形化、排名等基于互联网技术、IT技术的手段,准确挖掘投资者真实需求信息全景,准确呈现产品、服务信息全景,并促进投资者需求与产品、服务准确匹配。
上述研究报告提出,证券业发展互联网业务,可以考虑从四个角度切入,寻找适当的模式:一是通过构建业务模式,更深入地挖掘潜在投资者真实需求,并且这种需求可为投资者简单地理解和掌握;二是通过构建业务模式,更准确地揭示产品、服务的特征;三是通过构建业务模式,创造基于社交、长尾的投资需求;四是通过图形化、数据库等信息技术,构建更直观的信息图谱。